4月8日,长沙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勋爵主持2020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内容。
王勋爵就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贯彻“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是切实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表现,也是最大限度消除外界干扰,让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营造持久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生态的有力保障。要深入学习领会。要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认识,确保大家吃透精神、掌握内容、领会实质,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要严格报告到位。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检察人员记录填报相关表格,监察部门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通报、核实,对不如实记录或者敷衍应付的要及时纠正,切实使记录表发挥“隔离带”和“防火墙”的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灵活运用自有新媒体力量,加大对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举措、意义和成效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