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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检察机关举行危险驾驶(醉驾)案件集中处理暨公开听证活动

        时间:2021-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30日,长沙市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危险驾驶(醉驾)案件集中处理暨公开听证活动。活动当天,集中处理305名醉驾犯罪嫌疑人,其中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6名,决定不起诉99名。活动现场,同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55起危险驾驶(醉驾)案件集中处理公开听证,在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长沙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宗戈介绍,举行此次活动,既是让人民群众更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办理醉驾犯罪案件的法律依据、执法尺度和处理过程。同时,让全社会更广泛地知道醉酒驾驶的危险性和危害后果。

          

          长沙市检察机关秉持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尽量减少罪犯标签化。针对醉驾犯罪,如果不加区分一律提起公诉,将引发罪犯标签化过高的问题。因此,对于血检酒精含量较低(100mg/ml以下)、因紧急情况驾车等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本人提出并愿意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长沙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湖南省检察院《关于危险驾驶(醉驾)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参考标准》(试行),依法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严格要求被不起诉人接受交警部门的安排,从事2030个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对于具有酒驾前科、血液酒精含量特别高、造成交通事故等从重处罚情形的案件,长沙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以起到惩治警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