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邵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邵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自2018年以来,邵阳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做细做深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邵阳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案件167件448人,起诉涉黑恶案件100件344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56人,涉恶案件94件288人);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34条,涉黑恶保护伞线索85条。
提高站位抓落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以来,邵阳市检察机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重点、层层压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今年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华峰再次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任务更为艰巨,形势更为复杂,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三年为期的总目标和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用思想政治上绝对不能松懈、工作力度上绝对不能松劲、纪律作风上绝对不能松绑的“三个绝对不能”之态度,继续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持续深入推进邵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了解,市检察院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议、2次扫黑除恶推进会、4次检察长办公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集中调度,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市检察院工作务虚会都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市县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压实检察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检察长 “三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检查),分管副检察长“两个深入”(深入基层、深入办案一线)”要求,凡是涉黑案件检察长要亲自办理,亲自出庭,凡是重大涉恶案件副检察长要亲自办理、亲自出庭。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或具体案件230次,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69件。
为强化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质效,市检察院从市县两级院公诉、侦监、未检部门挑选了一批政治素质较高、资历较深、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组建了专业办案团队,明确要求涉黑恶案件只能由专业办案团队成员办理;2019年1月,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培训班,对全体专业办案团队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蹄疾步稳抓执行
邵阳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大局,对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加大打击力度。如邵东县检察院办理的尹某银等7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顺利保障了怀邵衡铁路的施工进度;主动对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重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痞村霸” 问题,目前全市共提起涉农公诉案件10件45人。高度重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新邵“3·2涉黑案”、邵东“3·1涉黑案”和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武冈肖某赞涉黑案,市检察院派出指导组进行重点指导,组织承办基层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形成合力。武冈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赞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肖某赞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2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新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2”曾某朋涉黑专案,曾某朋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4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邵东“3·1涉黑案”现正在紧锣密鼓地审查补证当中。
邵阳市县两级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将不枉不纵意识贯穿于办案始终,用发散思维审查案件,注重捕捉案件信息,不放过每一个蛛丝马迹,注重审查共同犯罪的每一个成员的前科情况,通过监督手段收集固定证据,做到精准打击恶势力犯罪。如市检察院办理的周杨勇故意伤害一案,办案人员通过仔细审查证据,依法改变定性为故意杀人,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成功挖出了两个分别以周某和曾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周某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曾某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一案三查”的要求,发现当地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漏洞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指导新邵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3·2”曾某朋涉黑恶案,针对在校学生的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县委部署在全县范围内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在校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9件53人,现已改判1件,提请抗诉21件89人(含提出抗诉),法院现已指令再审6件46人;撤销不起诉决定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追捕63人,追诉漏犯8人,追诉漏罪31起(条),发出检察建议60份,书面纠违15起。
多方合力促共赢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恶案件的10条意见》,明确由市检察院专业办案团队成员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进行审批,对判决进行同步审查把关,对全市所有涉黑恶案件做到全流程监控;制定实施了《邵阳市检察机关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几点意见》,为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形成打击合力提供了遵循;制定实施了《邵阳市检察机关关于涉黑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移送、跟踪的实施意见》,为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提供了保障。根据新阶段新形势及时作出调整,印发了《邵阳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深入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邵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考评实施细则》,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纵深开展提供了指引。
据介绍,市检察院联合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台账报送沟通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有效促进形成共识,提高效率。市检察院对所有在办的涉黑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每一件案件明确专业办案团队的员额检察官作为督办责任人,具体负责督办指导案件,并对涉黑恶案件实施“一案一评查、谁督办谁评查”。从全市检察机关抽调专业办案团队成员对公安机关认定涉黑恶的251起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在全面评查的基础上,重点查找案件中是否存在“拔高认定涉恶或降格处理情形”“该捕不捕”“带病起诉”“该抗不抗”“违规取保”“违规认定自首”“虚假立功”等问题,是否做到“依法严惩”,是否做到四个不漏(不漏一笔事实、不漏一个罪名、不漏一个犯罪嫌疑人、不漏一个保护伞线索)。
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市检察院通过电视台、官方微信微博、城区大型广告显示屏滚动播出全市检察机关举报电话;每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手机报;向全院干警、社区群众、扶贫点、双联单位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500余册;编辑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信息共30余篇;加强对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的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将举报电话张贴在举报箱上并与专门负责人员手机捆绑,保证举报电话随时有人接听;在市检察院官方网站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在办公区围墙和家属区悬挂横幅标语和展板,在宣传橱窗刊出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院内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努力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扫黑除恶
下一阶段,邵阳市检察机关将围绕三年为期的总目标和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努力为夺取邵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推动平安邵阳和法治邵阳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亦龙主持发布会。10多家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会上,市检察院书面发布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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