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两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
近日,我院公诉科干警侯银玉办理的“肖某某等十五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民行科干警张博军办理的“赵某强与赵某恒民间借贷纠纷提请抗诉案”,分别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案件和优秀民行案件。
案件质量高、办案效果好是此次优案评选的标准,近年来,我院以案件质量的高标准作为办案的生命线,以转变干警执法理念为先导,努力在执法过程中强化干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着力提升干警的执法水平和质量意识。同时,以机制建设为保障,规范考评流程。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和完善了《执法状况考评办法》,明确了干警、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对案件质量的责任。通过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等一系列措施,经常性地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为落实执法质量责任,该院还建立奖惩机制,将干警的全年岗位目标管理与执法质量考评结果挂钩,为每位办案干警建立了案件质量档案,详细记录每个案件的评查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通过以上措施,我院办案工作节节攀升、屡创佳绩。自2009年以来,我院执法质量连续八年获得全市第一,并先后办理出“湘运邵东分公司贪污窝案”、“朱某等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系列案”、“刘某强奸案”和“唐某某等二十三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案”等一批省优案、精品案,树立了执法质量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品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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