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
3月5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要求该院全体干警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
会上,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专干付莹同志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至今,该院共受理涉恶案件9件47人,其中批准逮捕7件17人,起诉 6件 35人,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该县的黑恶势力团伙。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李德福同志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表态发言。该院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成伟同志传达学习了邵阳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该县县委副书记吴韬同志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讲话精神。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学礼要求该院全体干警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打击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突破。他强调,该院全体干警要自觉“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在检察院,检察长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检察长是直接责任人,必须敢于担当、靠前指挥,要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压实到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以及每一位普通干警。他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纪委监委、政法委、公、检、法等机关之间的密切协作,也需要检察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支持配合。下一步,该院党组、该院扫黑办要就机制建设、内控制度、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等方面出台相关文件。同时,该院各部门要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秉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效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