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快节奏,严格高要求 绥宁县检察院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共同推动
疫情就是命令,责任大于天。绥宁县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顾全中心大局,在疫情突如其来的特殊时期,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最快速的反应、最严格的要求、最果断的行动,坚决落实战疫情、护安全、保稳定等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全面细致扎实地抓好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切实保证两项工作不放松、不耽误、同促进。
快速行动、忠诚坚守。绥宁县检察院在疫情爆发后,迅速进入状态,第一时间投入到疫情防控战役中,不仅立即成立了以检察长杨尊永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还实行由检察长在岗值班的疫情值班制度,用快速的行动和真切的坚守,切实体现了检察干警的战斗力和凝聚力。2020年1月27日,绥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尊永同志放弃与家人的团聚,毅然只身返岗,并始终带头坚持在岗值班。在春假期间广大农村成为疫情防控重点难点的关键时期,1月29日、2月5日,检察长杨尊永带领干警深入挂点联系的李熙镇,与当地乡村干部一起走访和排查,并对武汉返乡人员的隔离落实情况和生活状况进行扎实督导和抽查。
守土有责,防患未然。绥宁县检察院秉承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当前实际,主动查找疫情期间的防控重点,努力扩大防控触点,进一步提高防控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1月31日,绥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雄同志带队来到绥宁县看守所,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和督导,重点排查提审、讯问和会见时的人员防护措施落实和人员信息登记落实,重点查看监室、楼所、食堂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和消毒,尤其是对在押人员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切实做到疫情无小事、防控无盲区、防患于未然。
立足本职,齐抓共管。绥宁县检察院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对全院有疫区返乡人员接触史的干警进行严格排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扎实做好居家观察和人员隔离等工作,如实并及时上报日常防控摸排情况,对返岗干警认真做好防控引导、宣传等工作,主动为干警配发防疫中医药品,备好口罩、洗手夜等防护物品,坚持做好办公大楼及院落的全面消毒,通过正确科学和细致入微的防控举措,切实保障全院干警的身体健康和全院的公共安全。同时,认真落实上级院在疫情期间的各项工作部署,将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共同推进,在全院建立并推行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对疫情期间可能发生的暴力伤医、哄抬物价、侵吞物资等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并坚持将疫情防控放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要求所有检察工作的开展,均以不影响疫情防控大局为前提,针对特殊时期可能出现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执法办案行为,尤其是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的,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重点抓和同步管的方式,在全院形成健康有序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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