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模教育】热血青春筑梦想,十年检魂筑忠诚——兰万物
兰万物出生于新宁县边远乡镇麻林瑶族自治乡,今年35岁,从15岁离乡求学追梦算起,至今已20年整,时光荏苒,青春的足迹离他越来越远,但那些美好的回忆、理想、追求、信念没有消失,一直伴随着他,激励他前行。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高考后的那个夏天,他带着对政法事业的懵懂憧憬,填下了他的志愿,并顺利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员,经过四年的砥砺学习,他带着“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叮嘱,踏上了自己的追梦之旅;经过1年的备战,2009年他顺利通过全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成为一名预备检察干警。在华东政院,“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更加坚定了他的法律信仰,经过两年的淬炼,他完成学业并通过司法考试,为自己检察事业的开始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他登上从上海返邵的列车时,心潮澎湃,求学七年,归来还是那个少年,韶华易逝,而他矢志不改。
2011年,他正式成为一名检察干警,转眼十年过去了,他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变成了丈夫、父亲,从一个检察新兵变成独挡一面的检察干警,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周身始终洋溢着一股积极向上的气息,用自己的激情拼搏、正义理念和对检察事业的执着热爱感染着周围每一个人,展现出当代青年检察官朝气蓬勃、健康阳光的良好形象,更以踏实勤奋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同事和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求索20载,他以热血浇筑梦想;回首10年,他以检魂就忠诚。
一、处处留心皆学问,勤学苦练强素能
自进入新宁县检察院工作以来,他一直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先后任公诉股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职务。十年的工作与成长历程,他深深的体会到:参加工作意味着从学校这个小课堂走进社会这个大课堂,不仅要从头学习法律知识,还要讲政治、懂业务、学做人、学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才能做一名全面发展的检察官,才能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在公诉岗位,他深知法律知识的专业化和知识结构的全面化是成为合格公诉人的基本功,这除了要力求精确地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之外,还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为客观全面地审查证据提供丰富的思想空间,于是他用行动践行理念,用汗水灌溉理想。为此,从做第一份笔录、整理第一本卷宗、起草第一份文件、审查第一起案件起,始终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自我加压,苦练内功,既注重学用结合,又注重归纳总结,通过勤学苦练,一步一个脚印,逐步积累了办案经验,丰富了处理棘手问题的学识,熟炼掌握了审讯记录、报表统计、文字起草、案件审查等各项检察业务,迅速完成了从书记员到检察员的角色转换,业务能力得到了快速提高,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和认可。
二、打铁先需自身硬,勇挑重担做标兵
为了办好一件案子,从来不惧怕加班,流汗、吃苦更是家常便饭。都说刑检工作难干,但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人民检察官的真谛。对待案件从不挑肥拣瘦,从不临阵退缩,近三年所办理的案件无一出现错捕、错诉、超期、上访等情况。自取得检察官资格以来,他严格履行职责,勇挑重担,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办案数每年都保持在全科人均办案数之上。三年来以沉稳认真的办案态度、执着细腻的办案风格,依法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案件,特别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勇于攻坚克难办理复杂疑难涉恶案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办结涉恶及保护伞案件20余件。在办理唐练、黄楠等恶势力团伙案件过程中,该案案卷材料多,涉案人员多,且大部分涉案人员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案件人员性质复杂,有很多可能不是恶势力团伙成员,且案件分阶段移送报捕、起诉。考虑到本案的特点,他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积极运用提前介入、集体会商等手段,与公安人员就办案达成共识,将成年涉案涉恶人员合并成一个案件、未成年涉案涉恶人员合并成一个案件,其他人员视案件办理需要作多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在半年时间内,将该案的所有涉案人员全部处理到位。且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涉案的20多人全部均认罪认罚。这一系列列案件的处理,做到了宽严相济,做到了“不拔高、不降格”,做到了“是涉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涉恶的一个不凑数”,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俯首甘为孺子牛,恪守信仰展风采
作为一名基层政法系统的检察干警,他始终对自己的工作、对自己的岗位保持着近乎偏执的热爱,他用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颗赤子之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青春,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他默默耕耘、上下求索,在繁重的工作与人格的自他完善之间寻求微妙的平衡。对待犯罪嫌疑人,他坚持少一份斥责,多一份教育,使其能够在罚当其罪之余还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注;对待被害人,他坚持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宽慰,使其在身心俱伤后依然能够燃起生活的希望。他坚持宽严相济,化干弋为玉帛,努力体现人文关怀,因为他一直认为“办案就是办别人的认识”;他坚持证据开示,畅通沟通渠道,体现检察机关纳谏如流的公正形象,因为他一直坚信“为人民司法”。点滴之间,在工作中实现身心的自我完善,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在公诉岗位上,以一名共和国检察官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真知、扞卫着公平与正义。记得2016年5月,他收到了被害人罗贞妹被故意伤害一案,初一看薄薄的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为是一个简单的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就行了,但是细细审查案卷,发现被害人罗贞妹与犯罪嫌疑人魏菊花是邻居,二人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发生打架,案件诉了判了,但是矛盾却依然在那里,隐患还在那里,难保他们下次还会发生纠纷。于是兰万物重新调整的办案思路,先是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把握问题症结所在,并走访了村干部、他们的邻居,认为他们的纠纷是可以调解,矛盾是可以化解的。后他与办案单位、村干部等多次登门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二人握手言和,实现刑事和解。后新宁县院依法对魏菊花作相对不诉处理。时至今日,当年当事人送他的锦旗他一直保留在办公室,它时刻警醒着他,办理的每一件案件,无论大小,都是他人的人生。
多年来,他作为检察干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党和人民却给了他更多的荣誉,如:2018年获县政府嘉奖,并被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20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被县人大评为“优秀检察官”。这些荣誉的获得,是组织对他工作的肯定,是人民对他前进的一种鞭策。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只有拼搏,才会获得成功;只有奉献,才会拥有收获;只有追求,才会成为堂堂正正的人。为了心中的那份检察职业理想,在普通却不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兰万物将继续以辛勤奉献的汗水,展现绚烂的青春风采,继续在检察事业道路上扎实踏步前行,让梦想继续在检徽下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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