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么漂亮的花园,根本想不到以前这里是个冶炼场。”近日,耒阳市检察院联合耒阳市法院及衡阳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来到水东江街道办事处东麓村,穿越百米的密林小径,由杜鹃与茶梅织成的花海映入眼帘。见到曾经受污染的场地重焕“新妆”,大家惊喜不已,啧啧称赞。 由此,一件“磋商+听证”“监督+监管”的公益诉讼案初显成效。 环境损害费超百万 非法炼铅污染环境代价大
时间回溯到2020年4月底,在无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张某、李某、邓某、聂某等人将收集的1000余吨废旧电瓶,在耒阳市某煤业有限公司内进行拆解,废旧电瓶中的硫酸等有毒化学液体被直接倾倒在场地内。同时,他们还占用早已废弃的火葬场场地作为冶炼场,将拆解出来的铅极板冶炼成铅锭出售。 张某等人的行为,导致拆解场水体、冶炼场土壤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鉴定评估,该案件造成的环境损害量化共计132.17万元,其中应急处置费用为27.49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104.68万元。 磋商+听证 公益诉讼“独角戏”变“大合唱” 2021年5月28日,在征求耒阳市人民法院的意见后,耒阳市检察院组织衡阳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与张某等人,就该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召开“公益诉讼磋商暨听证会”。 ![]() 经多方磋商,6月7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与张某等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要求张某等人在治理启动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对被污染场地土壤的修复,并邀请省级土壤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和评审。 该案在办理过程中,为确保案件做深做实做细,衡阳市检察院对耒阳市检察院的案件办理进行全程指导,并帮助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以及时对接、携手办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优势,凝聚法律监督更大合力。 惩治+修复 刑事公诉与公益诉讼起诉相结合 ![]() 深挖4米,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刮骨”治疗后,在培育健康土壤的基础上,采用栽植杜鹃、茶梅树等抗污染树种进行造林绿化修复,对受污染土壤进行“腾笼换鸟”式置换,为山体更添“新妆”。截至目前,绿化修复工作已基本完成。 ![]() 以往,污染环境案件一般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导致一罚了之,震慑犯罪效果欠佳。这次,耒阳市检察院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以刑事公诉与公益诉讼起诉相结合的方式,对张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张某等人不仅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刑罚,还必须承担环境的修复责任,刑罚、罚金、治理“三结合”,利剑出鞘全胜。 “将修复责任导入到惩治环境犯罪中,并对个人施以禁业禁止,做到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促使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耒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肖也邦表示。 “十三项”深度协作 公益诉讼联合办案构筑“法制强盾” 办理一个案子,形成一个机制,影响一个领域。2022年3月30日,耒阳365体育旗下_beat365官方app安卓版下载_365bet投注网与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签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的协作机制》。双方就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移送、支持起诉、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信息共享等十三个方面深化协作,共筑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法制“强盾”,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见效。 上下游同步,跨部门协作,耒阳公益诉讼联合办案协作制度奏出了生态环境最强保护曲,使之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的一把“尖刀利刃”,为受损生态“刮骨”治疗,努力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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