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突出党建引领,紧紧围绕检察业务中心工作,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宣传和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着力点,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创新未检工作,为辖区内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党建带关键,全方位开展涉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耒阳市检察院坚持“党建带关键”,围绕“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方社会”目标,紧贴检察业务中心工作,认真筹划、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从严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主动帮扶未成年被害人。对猥亵、强奸、故意伤害等性侵和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2021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89件145人,批准逮捕10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件149人,移送法院提起公诉88人,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实施精准帮教,促进其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2021年共依法对28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二、法治入校园,高标准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危害、网络犯罪、“校园贷”等热点问题,牵头举办《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远离校园欺凌,学会自我保护》《我的身体不容侵犯》等系列法治教育讲座15场,覆盖辖区10所中小学校、5000余名学生。联合教育局、团市委通过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赠阅法治教育读本等有力举措,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月13日,为耒阳市南京镇中心完小捐助“艺术教育”帮扶资金3万元,捐赠学习用品560余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资料1400余份。
![]() ![]() 三、开创新模式,多举措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致力搭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团委、社会公益组织等多方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支持体系,为因遭受不法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2件2人,申请司法救助金9万元,帮助未成年人及早摆脱生活困境,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投入资金60余万元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与耒阳市黎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签订未成年人案件社会服务合作项目,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异地帮教考察新模式,与山东省、甘肃省、重庆市各地的检察机关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异地帮教工作,共对12名耒阳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异地监督考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6月1日,举办了主题为“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耒阳市港湘实验学校50名学生代表、耒阳市4名人大代表与3名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接触耒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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